赣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赣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赣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管理范围一、中心城区范围为章贡区、赣州经开区、南康区、赣县区、赣州蓉江新区(以下简称“五区”)。五区根据城市管理需 政策法规 2020年10月19日 0 点赞 0 评论 429263 浏览